继2021年燃煤发电市场化改革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思路,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是我国能源领域的一件大事。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我国建立了新能源发电标杆电价制度,形成了一套固定上网电价机制及资金补贴制度,后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快速下降,相关补贴逐步退坡。而新能源发电行业早已今非昔比,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方面,新能源发电占比大幅提升,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40%以上,超过煤电装机。如此规模之下,继续实行固定价格就无法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难以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市场化改革具有迫切性。
另一方面,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比早期大幅下降。过去十年间,我国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多次刷新世界纪录,风电和光伏发电成本分别下降60%和80%。“一增一减”之下,新能源的市场优势得到了大幅提升,这个时候放开价格,时机已经成熟。
此外,新能源相关基础设施、行业规则逐步完善,乃至社会消费习惯也逐渐养成,这些都为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创造了条件。可以说,新能源发电全面竞争入市已经水到渠成。
新能源上网电价融入市场的怀抱,既有利于形成真实合理的价格,促进电力资源高效配置,推动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也可让各类电源的价值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助力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有利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最为关心的是,这项改革对生活用电有没有影响?已经明确的是,居民、农业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对于工商业用户,预计改革实施首年电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电力供需宽松、新能源市场价格较低的地区可能略有下降,此后则进入波动性市场。
当然,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也需要关注后续的价格和收入波动,既要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作为支撑,也要留存一定的缓冲空间。
此次通知明确,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如此安排可有效衔接、平稳过渡。鉴于不同地方新能源发展状况不一、电力市场情况不同,也允许地方因地制宜确定实施时间;同时要求政策协同,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需会同能源、电力等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
只有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才能推动新能源乃至整个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国已具备完备的新能源全产业链体系,全面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新阶段,向“市场驱动”转变已是必然。充分的竞争将带来充分的创新,积极拥抱市场的新能源,只会在竞争中愈发茁壮。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