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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 "《通知》"),取消了港澳银行内地分行不得开办银行卡业务的限制,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通知》适用的对象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业银行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内地设立的分行。
上述消息一出便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不过,时代财经注意到,网络上关于上述政策目前流传着一些误读,认为内地居民可以 " 足不出境,直接办港卡 "、" 可在内地直接办理港澳银行卡 "。
对此,一位外资行人士向时代财经表示," 这个政策变动不大,只是网上被炒作了而已。认为内地柜台可以存到香港户,可以通办港澳业务,这是不存在的。"
《通知》到底适用于哪一类银行,和之前相比又产生了哪些政策变化?
上述外资行人士对时代财经解释称," 本次变化的银行,是指注册在香港或澳门、没有在内地进行工商注册的银行在内地所开的分行。这些银行并不能通办港澳业务,内地居民存进去的资金,仍然是属于在内地的资金,并没有跨境;另一方面,这类银行同时受到港澳以及内地相应监管机构的双重监管。"
其进一步解释道," 以原政策来看,这些银行由于受到牌照限制,无法从事银行卡业务,只接受内地居民办理外币活期,不能做人民币的零售业务,且人民币只能做定期且需 50 万元以上。"
上述人士还强调称,本次政策的唯一变化,仅仅是给予这些银行发卡的权利,使其可以发行借记卡甚至信用卡,可以办理的业务类型并没有改变。
" 我们不能直接在内地分行通办它们在港澳母行的业务,不能直接把钱通过内地分行的柜台存到母行去,依然不能做投资型的项目。" 上述人士强调。
深化内地和港澳金融合作
关于此次《通知》制定的真正背景及目的,金监局有关负责人已在答记者问活动中作出解答。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基于 2024 年 10 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
据金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文件将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而其中正包含了取消港澳银行内地分行不得开办银行卡业务的有关内容。
时代财经通过查阅上述文件发现,其中提到 "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协议》的水平,深化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强双方经贸交流与合作 "。
金监局有关负责人还指出,《通知》出台的意义在于," 为做好落实,金融监管总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业界诉求,旨在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深化内地和港澳金融合作,提升港澳银行内地分行金融服务质效。"
资深金融政策专家周毅钦也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指出,《通知》的出台,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一体化的又一政策助力,通过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为三地跨境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
" 对港澳银行来说,其在内地的市场角色将重新定义,将对内地金融市场多元化、国际化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激发大湾区的金融创新活力,提升大湾区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周毅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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