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贵州安顺绕城高速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调查发现,事故是由一辆错过匝道的轿车引发的,而这辆车并不包括在现场相撞的两辆车之中。
民警赶到现场时,两辆车一前一后停在超车道上,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民警随即要求驾驶人将车开下高速再进行调查。
根据 SUV 驾驶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可以看到,SUV 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前方一辆轿车突然刹停,随即缓缓向右变道进入匝道。
SUV 驾驶人赶紧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惊险地躲避了过去,但后方直行而来的一辆宝马轿车由于车速较快,与紧急刹车下来的 SUV 发生了追尾。引发事故的轿车则事不关己,直接离去。
通过车辆信息,民警找到了转入匝道的轿车驾驶人陈某。到了现场,陈某依然认为自己的操作没问题。
陈某:我是正常下高速 。
民警:因为你的行为,导致了后面两辆车发生追尾碰撞,虽然他的车没有和你碰撞,但是你也要承担责任和接受处罚。
民警依法认定,轿车驾驶人陈某虽然没有与事故车辆发生直接接触,但其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变更车道,影响了相关车道内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部分原因。
而后方宝马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两人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此外陈某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还将面临罚款 100 元,驾驶证记 9 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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